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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居污染状告装修公司

2014-10-13      点击:

本报讯(记者 宁军 实习记者 何杰)刚刚装修完的房子经过空气检测,甲醛、甲苯、二甲苯等有害物严重超标,而装修公司却认为检测结果并不能反映真实情况。相持不下,西安市孙女士将装修公司告上了法庭。

    业主:室内空气有害物超标9倍

 

    

今年1月18日,家住西安市北郊兴乐园小区的孙女士和西安元洲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装修合同。合同约定:装修公司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室内施工质量标准和室内空气质量标准进行装饰装修,同时为孙女士提供家庭装饰工程质量检测证、室内空气质量检测证,如果房屋装修质量或空气质量不合格,装修公司必须进行治理并承担检测费用。

 

    合同生效后,孙女士向装修公司支付了装修款共计31760元。3月底装修完工,但装修公司交工时并未向孙女士提供质量检测证和空气质量检测证。

 

    由于儿子还不到一岁,谨慎的孙女士在入住前委托陕西省室内环境质量监督检验站对新装修的房屋空气质量进行了检测。检测报告表明,孙女士的新房中甲醛、甲苯超标,二甲苯则超出国家标准9倍。

 

    装修公司:检测是业主单方行为

 

    对此,元洲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一负责人认为,交工时之所以没有提供相关检测证,是因为签订合同时没有说明做检测的费用由谁承担。对于检测报告,该负责人认为,检测时孙女士没有按有关规定通知装修公司到场,而且“检测时房中的木地板、整体橱柜和一些家具都已做好,并不能证明有害物质是我们装修造成的。”

 

    该负责人表示,如果孙女士同意,他们可以把木地板、整体橱柜和家具拆除,双方在场重新检测,如果空气质量还是不合格,他们愿承担包括拆除和重新装修在内的一切损失。

 

    双方僵持不下,5月初,孙女士将元洲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装修公司对所装修房屋进行空气质量综合治理,并赔偿经济损失。5月16日,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目前尚未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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